Question
民事,法律所未規定者,依習慣;無習慣者,依法理。 解析: 1.民事法之適用順序,以法律→習慣→法理為其順序。學者認為本條亦構成法官於成文法有漏洞 時,不得拒絕審判之依據。 2.所謂習慣,必須具有「多年之慣行」及「法之確信」為其要件,故又稱習慣法;所謂法理則例 如「外國法」或「已修正但尚未施行之法律」等等。實務上亦常有援引已修正但尚未施行法律之 立法理由,作為法理裁判之例。 3.另外,於我國法下,判例則係具有拘束力之實質法源。判決違背判例者,乃判決違背法令,得 上訴第三審,並構成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一款聲請再審之事由。 相關實務見解: 21 上字 3253 判例: 「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方依習慣,承租人未得出租人承諾,將租賃物全部轉租於他人者,出租人 得終止契約,法律既有明文規定,當事人自無主張應依相反習慣之餘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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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uestion
民事,法律所未規定者,依習慣;無習慣者,依法理。 解析: 1.民事法之適用順序,以法律→習慣→法理為其順序。學者認為本條亦構成法官於成文法有漏洞 時,不得拒絕審判之依據。 2.所謂習慣,必須具有「多年之慣行」及「法之確信」為其要件,故又稱習慣法;所謂法理則例 如「外國法」或「已修正但尚未施行之法律」等等。實務上亦常有援引已修正但尚未施行法律之 立法理由,作為法理裁判之例。 3.另外,於我國法下,判例則係具有拘束力之實質法源。判決違背判例者,乃判決違背法令,得 上訴第三審,並構成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一款聲請再審之事由。 相關實務見解: 21 上字 3253 判例: 「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方依習慣,承租人未得出租人承諾,將租賃物全部轉租於他人者,出租人 得終止契約,法律既有明文規定,當事人自無主張應依相反習慣之餘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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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,法律所未規定者,依習慣;無習慣者,依法理。 解析: 1.民事法之適用順序,以法律→習慣→法理為其順序。學者認為本條亦構成法官於成文法有漏洞 時,不得拒絕審判之依據。 2.所謂習慣,必須具有「多年之慣行」及「法之確信」為其要件,故又稱習慣法;所謂法理則例 如「外國法」或「已修正但尚未施行之法律」等等。實務上亦常有援引已修正但尚未施行法律之 立法理由,作為法理裁判之例。 3.另外,於我國法下,判例則係具有拘束力之實質法源。判決違背判例者,乃判決違背法令,得 上訴第三審,並構成民事訴訟法第 496 條第 1 項第一款聲請再審之事由。 相關實務見解: 21 上字 3253 判例: 「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方依習慣,承租人未得出租人承諾,將租賃物全部轉租於他人者,出租人 得終止契約,法律既有明文規定,當事人自無主張應依相反習慣之餘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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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uchiu - (no access) - 2016小學堂-民總條文 [Unlocked by www.freemypdf.com].pdf, p1
Summary
status | not learned | | measured difficulty | 37% [default] | | last interval [days]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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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etition number in this series | 0 | | memorised on | | | scheduled repetition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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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heduled repetition interval | | | last repetition or drill | |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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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tails
No repetitions